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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

【信息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 【信息时间:2022/03/02   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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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能:

(一)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。

(二)统筹规划立法工作。

(三)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。

(四)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、实施评估工作。

(五)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

(六)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。

(七)指导、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。

(八)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。

(九)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。

(十)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。

(十二)完成市委、人民政府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内设机构:

因该信息涉密,不予公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