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我局研究决定,对符合建设条件的1座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查结果(见附表)予以公示,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,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:
1.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均可来人、来电、来信向自治区商务厅、克拉玛依市商务局、市纪委监委反映。(联系电话: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:0991—2886653,克拉玛依市纪委监委:0990-2865537;克拉玛依市商务局:0990-6238908)。
2.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有明确的具体内容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来信请署名、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。
3.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从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7日。
附表:《2023年第2批拟同意办理新建加油站项目一览表》
克拉玛依市商务局
2023年3月1日